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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民警察警衔工作管理办法 1、晋级的条件:(一)执行国家的法律、法规和政策,遵纪守法;(二)胜任本职工作;(三)联系群众,廉洁奉公,作风正派。 晋级期限届满,经考核具备晋级条件的,应当逐级晋升;不具备晋级条件的,应当延期晋升。在工作中有突出功绩的,可以提前晋升。2、不能,警衔会被取消。《人民警察警衔工作管理办法》警衔的取消人民警察被依法判处徒刑、拘役、管制、免予起诉、免予刑事处分和被劳动教养的,或者被开除公职、警籍、党籍的,其警衔相应取...
分类:感悟评价 阅读:24 次 评论:0 次 发布时间:2024-06-2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