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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元市农村建房超面积处罚标准 1、农村居民建住宅使用土地,不得超过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规定的标准,也不得超过批准的面积占地建房,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,侵犯集体土地使用权的,依法要按照非法占用土地处理。2、当在农村自建房时超出了规定的审批面积时,需要根据其具体的情况来定罚款数额,没有具体的规定。3、一般此类建房对多出的宅基地予以回收处理,甚至建房可能会被拆除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第六十二条: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...
分类:心声写照 阅读:40 次 评论:0 次 发布时间:2024-05-02